北京公積金提取代辦指南
一、提取條件
1. 職工購買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房;
2. 職工租賃住房用于自??;
3. 職工償還商業(yè)性個人住房貸款本息;
4. 職工退休、離職或死亡,其合法繼承人可以提取其公積金。
二、提取材料
1.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;
2. 住房公積金卡;
3. 購房合同、房產(chǎn)證或購房發(fā)票;
4. 租房合同和租金支付證明;
5. 商業(yè)貸款合同和還款憑證;
6. 退休、離職或死亡證明及相關繼承人關系證明。
三、提取流程
1. 職工攜帶相關材料到所在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經(jīng)辦機構辦理提取手續(xù);
2. 經(jīng)辦機構審核材料后,將提取申請報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;
3. 管理中心審核通過后,將提取金額劃入職工指定的銀行賬戶。
四、提取時間
1. 購買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房的提取時間為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(nèi);
2. 租賃住房用于自住的提取時間為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(nèi);
3. 償還商業(yè)性個人住房貸款本息的提取時間為貸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內(nèi);
4. 退休、離職或死亡的提取時間為發(fā)生之日起一年內(nèi)。
五、提取額度
1. 購買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房的提取額度為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的80%;
2. 租賃住房用于自住的提取額度為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的60%;
3. 償還商業(yè)性個人住房貸款本息的提取額度為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的70%;
4. 退休、離職或死亡的提取額度為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的全部。
六、注意事項
1. 職工在提取公積金時,需確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;
2. 職工在提取公積金后,需繼續(xù)按時繳納公積金,否則將影響其購房、租房等權益;
3. 職工在提取公積金時,需注意提取時間限制,逾期將無法提取;
4. 職工在提取公積金時,需了解提取額度,以免提取金額不足。